北京舞蹈学院是中国唯一的专业舞蹈教育高等学府,也是当今世界规模最大、专业设置全面的舞蹈院校。为实现建设中国特色、世界一流舞蹈高等学府的发展目标,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拓宽选人用人视野,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处级领导干部。学校将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做好各项招聘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财务处处级领导干部1名、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主任1名、后勤基建处级领导干部1名。
应聘人员除须满足中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中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外,还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:
(一)财务处处级领导干部(正处级或副处级)
岗位职责: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律、法规、政策,负责组织实施并监督学校各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;根据学校发展制定财经管理目标,加强资金管理,做好增收节支工作;按要求组织起草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草案,监督年度预算的执行;参与学校财经工作的研究决策,定期分析学校财务状况,完善学校各项财务制度;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任务。
基本条件:
1、政治素质好,理想信念坚定,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,执行学校党委、行政的各项决议和工作部署。
2、热爱舞蹈教育事业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坚持原则,清正廉洁,团结协作,作风正派。
3、熟悉国家的财经政策法规,以及高校的财务管理、会计核算、资金运作等业务,具备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、参谋决策能力和统筹规划能力。
基本资格:
1、正处级领导干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(即1966年12月以后出生),副处级领导干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(即1971年12月以后出生),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。
2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会计、财务管理、审计等财会类专业毕业。
3、应聘正处级岗须为现任正处级(管理五级)或副处级(管理六级)两年以上(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视同考虑);应聘副处级岗须为任正科级(管理七级)三年以上(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三年以上人员可视同考虑)。
4、近三年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。
5、身心健康。
6、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。
(二)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(港、澳、台办公室)主任(正处级)
岗位职责: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负责学校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;制定并组织实施外事工作规章制度、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;负责办理因公出访团组的审批手续、聘请外专、外教审批手续等工作;负责国际合作办学的规划、协调和服务工作;负责留学生工作;负责对港、澳、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;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任务。
基本条件:
1、政治素质好,理想信念坚定,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,执行学校党委、行政的各项决议和工作部署。
2、热爱舞蹈教育事业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坚持原则,清正廉洁,团结协作,作风正派。
3、具有较高的外事政策水平、较强的英语能力和国际沟通能力、执行力和组织管理能力;对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有深入理解和开拓创新意识;具有国际化视野,有组织完成高级别大型国际活动的经验。
基本资格:
1、中共党员。
2、年龄不超过45岁(即1971年12月以后出生),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。
3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英语或相关管理类专业毕业。
4、现任正处级(管理五级)或副处级(管理六级)两年以上。
5、近三年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。
6、身心健康。
7、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。
(三)后勤基建处级领导干部(正处级或副处级)
岗位职责:负责学校的后勤服务和基本建设。负责做好水电气供应、餐饮保障、公寓服务等服务需求,保障学校教学、科研和师生工作、生活正常运行。根据学校总体规划,进行基建项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研究,为学校提供决策依据;合理安排基建经费,做好工程预结算工作;负责基建工程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;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任务。
基本条件:
1、政治素质好,理想信念坚定,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,执行学校党委、行政的各项决议和工作部署。
2、热爱舞蹈教育事业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坚持原则,清正廉洁,团结协作,作风正派。
3、熟悉高校后勤和基本建设工作,具有相关管理工作经历,有较强的组织、协调和管理能力。
基本资格:
1、正处级领导干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(即1966年12月以后出生),副处级领导干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(即1971年12月以后出生),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。
2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。
3、应聘正处级岗须为现任正处级(管理五级)或副处级(管理六级)两年以上(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视同考虑);应聘副处级岗须为任正科级(管理七级)三年以上(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三年以上人员可视同考虑)。
4、近三年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。
5、身心健康。
6、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。
1、报名。应聘人员填写《北京舞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》,并粘贴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,本人签字处须手签姓名,报北京舞蹈学院党委组织部(纸质版可邮寄,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,邮编100081),电子版同时发至:bw_zzb@163.com,邮件标题注明:应聘某某岗位+本人姓名
2、资格审查。按照岗位基本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。
3、面试。根据综合评议,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。面试人选按照1:3的比例确定,重点考察岗位认识、工作思路、业务水平等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如达不到规定的人数比例,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面试。
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、学历和学位证书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、获奖成果证书、任职文件等各类证书原件。
4、档案审核。根据个人填报的有关事项情况进行核查。
5、确定考察人选。根据面试情况,确定考察人选。
6、组织考察。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工作业绩、工作能力、廉政情况及群众认可度等。
7、体检。应聘人员按照学校规定进行体检。
8、公示。根据组织考察情况,确定拟任人选,在校园网进行公示;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任。
9、签订聘用合同。应聘者一经获得聘任,办理人事调动手续,并签订人事聘用合同,待遇执行北京市和学校有关规定。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为一年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,予以正式聘用;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公开招聘的职位经面试考评或组织考察后,学校党委可以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进行聘任,如无合适人选的暂时空缺。
1、严格执行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等文件规定。
2、为保证选聘工作顺利进行,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中纪委、中组部及北京市委关于干部选用的有关纪律规定。
3、应聘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、真实、准确,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,将取消资格。
联系单位:北京舞蹈学院党委组织部
联系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(邮编:100081)
联系人:陈华
报名及咨询邮箱: bw_zzb@163.com
学校网址:http://www.bda.edu.cn
中共北京舞蹈学院委员会